审计问题研究对策
近年来,财政决算审计不断深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财税部门工作的不断规范。但是,审计发现一些屡审屡犯问题仍然存在,不容忽视。
1.预算约束力不强,执行不够规范。一是追加预算未提请本级人大批准,预算超收安排和支出预算追加,未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复,预算执行随意性大。二是预算支出调整追加频繁,涉及项目多、调整金额大,预算约束力软化。三是无预算项目结转下年支出,财政结余不真实。四是虚列支出挂暂存科目。
2.预算收入反映不全面。财政部要求将部分行政性收费和基金纳入预算管理,但部分地区仍列入预算外核算或仅将部分收入入库。还存在部分罚没收入直接返还办案单位,部分土地拍卖收入、税款利息收入不入库的现象。有的将改制企业收益及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等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或滞留代收部门,一些政府性基金也未纳入基金管理,导致预算收入反映不全面。
3.财政资金隐性损失严重。地方政府为保持经济稳定或扶持部分企业,出借财政资金,因部分企业停产、破产或转制,导致财政周转金回收率低,抵债物资变现能力差,造成财政隐性损失严重。
4.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以绿化费、创建费等名义,向烟草公司、保险公司等条线单位收取各种费用,影响了中央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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