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基层民主建设交流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大兴区委于今年5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的意见》,并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我区二级班子6个党委、1个工委和58个基层支部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旨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全面接受党内外的监督,从而进一步构筑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通过一个阶段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我区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
我区在研究制定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和确定试点范围过程中,本着党委、支部共同推进,重点抓好基层支部的原则,在要求7个试点党委(工委)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同时,由试点单位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属的部分支部进行党务公开试点。58个基层支部(党总支)中,农村支部占40个。以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农村党支部为重点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
1、在农村党支部中开展党务公开更加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基础。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主要是通过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实现。只有基础稳固,才能保证党的整体有强大的战斗力,经得起任何风险的考验。特别是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直接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重任。在农村基层支部实行党务公开,加强农村支部建设工作非常重要,正像市长所说:“如果没有农村的和谐和稳定,就没有首都的和谐和稳定”。近年来,尽管我区高度重视农村支部建设,制定了村级干部“十条禁令”、发展党员公示等制度,不断加强对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但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农村支部中仍存在办事透明度不高、重大事项履行民主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甚至个别党支部书记以党内事务为名,不让群众了解后备干部培养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由此引发干群矛盾,造成不稳定的现象时有发生。从去年我区信访数量和反映问题看,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信访件2352件,其中反映农村干部问题的为1528件,占信访总数的65%。反映的问题中多数都涉及到村干部办事不民主、基层党组织家族化、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因此,在农村基层支部实行党务公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必将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有利于农村的和谐稳定。
2、便于党员群众直接了解和参与党的事务
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都可能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在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可以使党员群众直接参与党的各项事业,尤其有利于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前农村征地、城市拆迁和社会保障等群众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群众对党组织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有效地增强党务公开的生机和活力。
二、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为了做好党务公开试点工作,根据我区实际,明确提出了坚持“四项原则”,实现“四规范”,达到“三满意”的工作要求。即:在坚持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四项原则的基础上,做到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限规范、管理规范,最终达到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界定了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重点环节,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从试点开始就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
1、分级确定公开内容,增强党务公开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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