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考核方案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本事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善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io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69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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