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关于做好第十七届齐文化节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1)
关于做好第十七届齐文化节氛围
营造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开发区:
第十七届齐文化节将于9月12日开幕。这是全区经济社会文化事业中的一件大事,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营造齐文化节良好氛围,根据区委要求,自9月8日—20日,通过电子屏等载体,集中刊登刊播第十七届齐文化节标语口号,有条件的同时刊播齐文化节形象设计广告等。具体要求如下:
1.区直各部门、各开发区负责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电子屏的刊登刊播工作。
2.区交通运输局做好所辖单位的刊登刊播工作。
3.区供销社、区商务局负责做好区内大型商场超市的户外电子屏、室内滚动电子屏的刊登刊播工作。
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户外大型电子屏、过街长廊电子屏的刊登刊播工作。
5.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齐都视窗的刊登刊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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