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述职报告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述职报告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的监督支持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12347”总体方略,积极推动规划、国土人员、机制、业务深度融合,凝神聚力、务实进取、勇于担当,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履职情况
(一)忠于宪法,坚决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组织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普及法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保持了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示范单位标准。一是自觉学法。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测绘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先后组织集中学习12次,开展研讨活动5次,举办法律知识考试2次,不断提高了法律知识水平。二是大力普法。广泛开展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5“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以及“送法进社区、进基层、进企业”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宣传宪法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先后设立咨询台4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600余人次,并开辟孟津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新政法规、动态信息800余条。三是严格执法。加强对违规建设、违法占地、盗采砂石资源问题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依法组织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18起,非法开采砂石案件16起,恢复治理盗采坑6个,维护了法律尊严,守住了资源红线。在全国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我县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全市最低。四是办事依法。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内部会审制、错案追究制、政务公开制等机制,厘清权责清单,明确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流程和行政规范,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运行、在法定程序的方向上实施,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及行政败诉问题的发生。全年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4起、诉讼案件2起,结果均为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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