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牢“三保”底线 全力支持夺取“双胜利”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关系到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做好基层“三保”工作高度重视,要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扎实做好“三保”工作,以“三保”促“六保”,以“六保”助“六稳”,全力支持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把人民放在心中,带着初心做好“三保”工作
财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连续5年保持75%以上,有效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落细落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增强。
让群众体会到政策温度,提升获得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家和省动态调整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基本民生基础保障标准,不断优化完善相关保障政策。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三保”支出摆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省财政持续加大对困难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其“三保”财力基础;并对市县“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政策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基层群众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福利。
让群众分享到发展成果,增进幸福感。20**年,我省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八大类18项共同财政事权,省财政按照不低于国家基础标准的原则制定省基础保障标准,并根据市县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实行省与市县按比例分类分档差别化分担。省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自身财力分担市县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有关支出,并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最高分担比例达70%。通过普惠性、基础性民生建设,不断推进全省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发挥好基本民生保障制度的兜底作用,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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