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创建全国文明县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县创建工作,力争这一目标如期实现,现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发改局紧密结合《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职责分工,经党组讨论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新型工业城市,打造生态宜居环境”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以创新发展、服务创建为宗旨,以服务规范化建设和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完成我局的创建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和建设幸福新,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出浓厚热烈的社会氛围和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职责分工,以争创全国文明县城为目标,围绕发展抓创建,统一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务真求实,为我县的争创工作保驾护航。
三、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3月——2012年4月):动员部署
1、严密组织实施,积极动员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局党组迅速召开动员大会,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签定创建全国文明县目标责任书,并对创建工作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创建方案,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重点、责任科室。
2、加强创建宣传,增强文明意识。利用专栏、网络、信息等多种形式,深入传宣动员,扎实开展好创建宣传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营造文明城市活动氛围。
3、强化文明教育,树立部门形象。重点加强“十条禁令”、文明城市常识的应知应会教育,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素质,树立良好的政府职能部门形象。
第二阶段(2012年5月——2013年12月):创建实施
(未完,全文共2417字,当前显示7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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