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司法局关于对基层司法所工作进行考核的实施方案
某县司法局关于对基层司法所工作进行
考核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司法所的各项工作,激励基层工作人员增强竞争意识,提高整体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县局年初部署的各项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出台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原则,正确评价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严格奖惩,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素质和外部形象。
二、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根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被考核单位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并将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结果对被考核单位公开。
(二)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领导评价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对被考核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中注重对工作实绩的考核。
三、考核的对象
考核对象为基层x个司法所的全年工作及各所成员工作情况。
四、考核标准和内容
(一)以每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综合考核一年来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
(二)司法所考核满分为100分(不含加分项目),不记负分,扣分项目累计超过本项得分时记零分。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所(90分以上)、合格所(70—89分)、基本合格所(60—79分)和不合格所(60分以下)四个等次。
(三)具体考核标准为:
1、政治学习、各项制度、文件材料、信息反馈工作的考核标准。(满分13分)
(1)政治、业务学习情况记1.5分。以学习笔记、记录为准,坚持每月一次得分;每少一次扣0.1分。
(2)文件、材料归档齐全记1.5分。
①县局下发的文件、通知及按要求上报的材料存档齐全的所记0.5分;要求必须有档案柜、档案盒或档案袋;档案资料不齐全的扣0.3分,没有档案柜、档案盒或档案袋的扣0.2分。
②来文有登记、办理有结果、办结后存档的所记1分,三项缺一项扣0.5分,缺两项即扣1分。
(3)各种文字材料及时上报记6分。其中按时上报半年、全年工作总结记1分,及时上报有价值、真实的信息(全年12份)记4分,按要求上报其他文字材料记1分;总结少报或晚报一次扣0.5分,信息少报一篇扣0.5分,其他文字材料每少报或晚报一次扣0.3分。
(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记4分。
①按时参加各项会议的记1分。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0.5分。
②认真遵守考勤制度的记1分。迟到或早退发现一次扣0.1分、无故旷工一天扣0.5分,查岗不在岗的扣0.5分。(以乡镇考勤和查岗记录为准)
③遵守请销假制度的记1分。每人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4天,每超一天扣0.2分。
④按规定坚持遵守值班制度的记1分。不按规定值班,出现断岗一次扣0.5分。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满分28分)
(1)基础工作和保障措施方面(满分11分)
①领导机构健全,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名单上墙的记2分,领导机构未建立扣1分,名单未上墙扣0.5分,未落实工作人员扣0.5分。
②制定20xx年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意见或工作要点,做好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并将实施意见或工作要点、年度总结及时上报依法治县办公室的记3分。无工作要点或实施意见扣2分,无工作总结扣1分。
③普法依法治理阵地建设完善。乡镇法律培训中心、村普法学校挂牌;乡镇、村建立法制宣传栏;“十户法律宣传员”、“家庭法律明白人”总数上墙的记3分。培训中心和学校未挂牌的扣1分,未设法律宣传栏的扣1分,名单总数未上墙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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