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局关于上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司法局:
为切实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xx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任务风解表〉的通知》(x依法治县办发〔20xx〕6号)精神,对我局对照任务风解表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县委、县政府于20xx年2月2日印发了《xx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县编办印发了《xx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xx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整合住建、工商、环保、食药、水务等部门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设立了办公室、法规股、综合执法大队、市政园林股、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x个内设机构。核定人数x人(局机关xx人),实有人员x人(局机关x人),聘用协管人员xx(局机关xx人)。
县编办印发了《关于设立乡镇综合执法所的通知》,在乡镇设立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机构,在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牌子,名称统一为“xx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xxx乡镇综合执法所”,各乡镇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履职开展工作。
(二)权责事项划转情况。依据原有权责清单法律法规的修正和此次权责清单的划转,我局按照文件精神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的修正和清理。本次清理处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权责清单事项共xx项。其中:行政许可xx项(其中x项暂未划转移交),行政处罚xx项,行政强制4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xx部。其中本次移交权责事项xx项,其中行政处罚xx项。
(三)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20xx年3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依照三定方案,我局涉及行政审批事项xx项,其中x项因涉及市政园林绿化,因职能未划转,行政审批事项暂由建设局实施。承担行政审批事项x项,分别为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20xx年5月,各级省级权责事项认领,2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更名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和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审批。20xx年“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工作要求,制定了办事指南,规范办理流程,简化了办理要件、压缩了办结时限,委托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达到全程网办和“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20xx年行政审批事项139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审批),20xx年77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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