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疫情防控措施20条
一、人员管控
1、行政村组建由村干部、党员、村医、片警、民兵等人员组成的防控工作队伍,实行行政村、自然村、村民组、家庭逐级包保,落实落细包村、包片、包组、包户、包人措施,将网格化管理细化到最小单元。每个自然村设立防控小组,开展返乡人员排查、巡逻、设卡、隔离、执勤等工作。
2、村防控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早晚两次测量体温,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手套。
3、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立1个进村路口,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警示锥桶等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标识。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村庄,否则必须完成居家隔离观察14天。
4、每个进村口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进出人员登记。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5、对蔬菜、粮油等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在查验有关证明、做好驾乘人员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的基础上,应予以通行。
6、开展对本村外来返乡人员的动态摸排,对近期从湖北和其他地区返回人员,或与湖北方向人员有过接触史的村民一律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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