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省市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政府部署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密集、疫情防控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从严从细抓好源头防控,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等各项防控措施,以“战备”状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重点工作
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桂君任组长,市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区(县)局局长、市局各科室长(主任)任成员(名单附后),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压实防疫工作主体责任,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二)严抓源头防控。
1.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预案、传染病防控制度,制定突发疫情处置措施,多措并举抓好疫情防控。(疫情防控组)
2.印发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引导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或办事群众自觉做好防控工作,不聚会、不聚餐,尽量减少到人流密集的场所活动,确需外出时要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如有不适及时就诊。(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全面梳理排查放假前为从武汉返程或途经武汉企业群众办理的业务,所有接触人员均要进行隔离观察。(隐患排查组)
4.对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凡是有疫情较重地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都要进行居家隔离;凡是与疫情较重地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都要逐一登记在册隔离;凡是发现有不适症状的,都要及时进行医学观察;凡是与疑似、确诊病人有接触的,都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隐患排查组)
5.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发布公告广而告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1.在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配备足量口罩、消毒液、消毒酒精、洗手液、红外线体温计、紫外线消毒仪等物品。(疫情防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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