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xx省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和《省政府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及《xx煤电集团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确保矿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制定本清单。
一、矿党委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是全矿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等党内法规和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机制,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按照规定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召开党代表大会不少于1次,每年组织党代表调研不少于1次,向集团公司报告上年度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不少于1次。
2.对矿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班子会、职代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
3.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融入于企业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生态环保、作风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4.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矿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五个转变”发展思路、“十大行动”实施路径、改革三年行动等中心工作,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并结合实际开展督促检查。
5.加强党委对各类风险管控工作的领导,聚焦投资、法律、财务、稳定等风险,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和管理机制,强化实时监测预警,及时排查隐患,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6.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杜绝程序空转、变形走样等形式主义问题,确保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把关定向的领导作用落地见效。
7.领导和监督各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8.加强对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集团公司党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保障集团公司党委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每年专题研究群团和统战工作各不少于1次。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9.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组织路线总要求,突出政治功能,提升领导力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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