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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xx月上旬,市政协民宗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协同市民委,赴广西南宁市、贵州贵阳市、云南昆明市学习考察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做法。学习考察期间与各地政协领导和民宗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广泛接触和认真交流,并通过听汇报、座谈发言、现场考察等方式,零距离感受了三个地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考察取得预期效果。结合本次学习考察所见所闻,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中华民族是一个血脉相通的共同体。南宁市、贵阳市、昆明市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以实现少数民族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为抓手,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严格落实创建工作要求,创新创建活动载体,从适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时代要求的高度进行科学谋划,坚持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着力促进各民族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包容,实现了高起点开局、高效化运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民族关系呈现出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完善机制,高位推动。南宁市从顶层设计入手,突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人、财、物各项机制及制度建设,高位强力推进示范市创建活动。市、县(区)成立了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统筹推进、抓好落实,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督查机制、汇报通报和约谈制度。先后召开多个民族工作重要会议,进一步凝聚各方面对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共识,推动群众参与。在x个县区开展“互观互检”活动,x个县区进行“互查互评”,并召开专题现场推进会,互相检查、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贵阳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宣传、统战、民宗、发改、公安等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了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宗教节日活动协调机制,始终坚持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撑。

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领导与管理网络,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目标分级,责任明确。在市级层面,昆明市成立了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下属x个部委办局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的副职担任成员。每年年初领导小组都给各成员单位、各区及其他有关部门提出为民族地区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任务,年中进行检查、督促,年底进行总结表彰。这项工作充分体现了民族工作社会化趋势的需要,又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及各区的能动性,取得实效。

(二)抓好宣传,树立各族人民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培树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心系群众,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效强化,“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五个认同”不断增强。

南宁市针对不同受众的热点,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抓住喜闻乐见的核心,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普及民族知识,以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为平台,将民族团结宣传扩展为贯穿全年、覆盖全面的常态化活动。实现以“精准滴灌”方式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在实践中一点一滴培养各民族间的深厚感情、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使各民族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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