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工作方案
20xx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市委确定的工作目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市委决定开展20xx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工作。根据市委《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成效的考核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
二、考核内容
(一)树立“四个意识”情况。是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对党忠诚老实;是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执行中央决策不打折扣、不做取舍、不搞变通;是否牢固树立核心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是否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坚决纠正不看齐、看不齐问题。
(二)领导班子凝聚力情况。领导班子是否坚持集体领导制度,是否存在独断专行、各自为政、不维护班子团结等问题。
(三)选人用人情况。是否存在任人唯亲、任人唯利、任人唯圈、任人违规等问题。
(四)正风反腐情况。考核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的落实情况,正风反腐情况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式
检查考核采取集中考核和委托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市委组成考核组对县(区)委和市直党委(党组)进行考核。
(一)对县(区)委的考核方式
1.公开述职。召开总结述职大会,会议由县(区)委书记主持。一是考核组组长讲话;二是县(区)委书记代表党委就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县(区)委委员,县(区)纪委委员,现职处级领导干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2.问卷调查。一是领导干部问卷调查。采取会前提前发卷、无记名分散填卷、会上集中收卷的方式,进行机关领导干部问卷调查。参加问卷调查范围与参加述职大会人员相同。二是机关干部问卷调查:考核组随机抽取部分机关干部(科级以下干部为主)进行问卷调查,原则上不少于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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