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理论学习积分制实施办法
干部理论学习积分制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基层干部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理论素养,增强干部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奠定扎实理论基础的基础。根据《基层官兵理论学习规定》《加强基层干部理论学习十条措施》《干部管理教育规定》,制定此办法:
对干部理论学习的考评主要涵盖“制度落实、理论测试、理论笔记、理论成果和成果转化”五个方面,单位理论学习成绩综合评定采取120分制;干部个人理论学习成绩综合评定采取140分制。主要结合季度考评、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进行。
一、单位积分
1、积分内容:
结合季度考评、半年和全年工作考核进行。主要考核各单位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内容以及效果情况,基础分为120分。按照检查情况视情况进行打分,无文字记载或相应记录的项目不得分。
2、分值分配
县(区)所属单位坚持党组议学(12分);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符合干部理论学习要求(6分);进入每周工作计划表(12分);落实个人述学(6分);落实考勤补课制度(12分);有月读书计划(12分);有年度调研课题计划(12分);所属干部每月落实一篇理论调研文章并装订成册(24分);年度干部理论学习总评达到优秀(24分)。
3、积分办法
(未完,全文共1700字,当前显示53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