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民政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县发改局:
现将全县2021年民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在推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中提供坚实兜底保障
1.全力巩固拓展兜底保障脱贫成果。一是对全县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员,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xx户x人(2021年1至10月共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xx户xx人)。二是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xx人、重病患者xx人落实“单人户”保障政策。三是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落实县民政局一次性不超过x万元的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2021年1至9月,全县临时救助x户x万元。四是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x户x人落实渐退期机制。五是提升特困人员兜底保障水平,为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人采购纯棉棉被1床、纯棉被褥1床、纯棉床上三件套(床单、被套、枕套)2套、纯棉枕巾2条、荞皮枕头1个、服装2套,杜绝“视觉贫困”。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一是对新出现的致贫返贫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全县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中共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x户x人(2021年1至10月共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x户x人)。二是及时将低收入群众x户x人录入xx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持续跟踪关注,切实防止返贫致贫。三是对xx省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信息系统2021年1至9月发出的红色或橙色预警信息x条中符合条件的x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筑牢了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防火墙”。
3.及时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xx元,年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x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4428元提高到x元,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年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4788元、x元,
三、四类对象年补助水平仍分别保持1008元、696元不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x元、6216元,护理标准根据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x元、x元、xx元。全县现有城市低保x户x人、农村低保x户x人、特困供养x户x人,2021年1至10月发放城市低保金x万元、农村低保金11558.0万元、特困供养金x万元。
4.不断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县现有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x人,2021年1至10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x万元。
(二)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在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和平安xx建设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
1.全面完成全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时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x个村共选举村主任x人(其中“一肩挑”x人)、村委会成员x人、村民小组长x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x人;全县x个社区共选举居委会主任x人(其中“一肩挑”50人)、居委会成员x人、居民小组长193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x人。
2.健全社县管理和服务机制。一是配合县委组织部完善社县党组织设置,成立社区党的工作委员会,统筹抓好辖县内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社会服务组织建设,依法维护公民在劳动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二是组建社县管理服务中心,全面承接和履行政府延伸至社县的各项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托xx大数据优势,优先在x街道和x街道开展了智慧小县建设试点工作。三是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助乡镇(街道)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社县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县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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