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规范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规范
一、会议制度
党支部的会议制度,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制度、党小组会制度。它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开展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途径和保证。
1.支部党员大会
(1)召开时机。基层党支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机关党支部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2)主要内容。①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②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③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④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党的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⑤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⑥讨论决定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会议。①支部委员会确定议题和时间;②通知全体党员;③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酝酿准备预案。二是召开会议。①书记(副书记)主持宣布开会;②组织委员统计到会人数并报告;③宣布议题展开讨论;④书记归纳集中多数人意见;⑤表决并形成决议;⑥明确分工,提出落实意见;⑦宣布闭会。三是抓好会后贯彻落实。①按照会议决议分工,抓好贯彻落实;②对个别党员因故没有参加会议,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后向他们传达会议决议;③根据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
(4)落实要求。①内容符合关于支部党员大会职权的规定;②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党员到会方可举行,选举时必须有超过五分之四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程序符合规定要求;③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之间应当进行个别酝酿,必要时形成方案建议,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④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没有以正副书记个人意见代替大会决议的现象;⑤每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都要分工一名委员(一般组织委员),对开会的时间、地点、到会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会议主持人、记录人,讨论的问题,会议的发言和决议,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认真记录,以便检查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支部委员会
(1)召开时机。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委会负责处理党支部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集体讨论决定和处理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2)主要内容: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是本单位建设和支部建设的重大问题,即是本单位的根本性、倾向性、普遍性和原则性问题。《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通常由支委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有: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②本单位建设的规划和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③人员思想状况的分析和加强思想工作的措施;④骨干配备,组织调整,人员的调动和分配、职级晋升;⑤选调送学;⑥发展党员;⑦奖励和处分;⑧重要经费开支、重要物资的使用;⑨共青团支部的建设;⑩其他必须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3)程序方法:一是会前准备:①正副书记与委员酝酿确定会议议题和时间;②组织委员通知支委做开会准备;③书记与委员之间个别酝酿准备意见。二是召开会议:书记或副书记主持,①组织委员统计人数;②宣布开会,讲明议题;③支委展开讨论;④书记归纳支委意见;⑤进行表决;⑥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讨论时要“一事一议”,即一个议题讨论形成决议后才能进行下一个议题。三是贯彻落实:在支委会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后,必须由主官分工负责、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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