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授课提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保持党内健康政治生活
同志们: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最大程度激发党的创造活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根据党委工作安排,今天我围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持党内健康政治生活”这一主题,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大家进行一次交流。
第一,民主集中的是什么。
党章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这项制度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一规定,是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科学内涵的精辟概括,是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民主集中制本质的深刻揭示,贯彻和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根本上划清了民主集中制与个人或少数人专断、极端民主化的界限。
该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一内涵呢。我认为,主要有6个方面,概括的说就是,坚持六个原则:一是坚持“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二是坚持选举原则。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三是明确领导机关。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四是发扬党内民主。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五是坚持集体领导。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六是禁止个人崇拜。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涵,我想同志们都比较熟悉,这里就不在展开阐述了。
第二,为什么要坚持民主集中制
我认为主要从三个方面来理解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目的和意义:
(一)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首创无产阶级政党时,虽然没有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但对党的组织原则作过一些论述。如在他们指导制定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规定:代表大会是全盟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央委员会是全盟的执行机关,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各级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可以随时撤换;盟员个人必须服从同盟的决议;等等。这些规定,实际上初步形成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列宁明确提出以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主张按照这个原则把党组织起来,使之形成为统一而集中的、有战斗能力和行动能力的新型无产阶级革命政党。1906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提议,首次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载入党章。后来,列宁把这一原则推广到共产国际各国党的建设中,提出“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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