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专题党课:树立高线 明确底线 筑牢防线 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同志们:
刚才,我们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xx。片中揭露的腐败问题触目惊心。这些受到查处的领导干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把纪律规矩当摆设,视各方监督如儿戏,我行我素,天马行空,踩“底线”、越“红线”、碰“高压线”。这些腐败案件警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纵深推进,决不能有丝毫停滞;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决不能有丝毫放松;正风肃纪必须加大力度,决不能有丝毫手软。
今天的集体廉政谈话,不仅是一次集体学习、互相提醒的过程,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堂廉政党课,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在学校落地生根、提振广大党员干部精神状态、推进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同志们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树立高线,明确底线,筑牢防线,切实担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本职工作的双重责任,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下面,我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谈话。
一、铭记党的廉政历史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把纪律庄严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拒腐防变、反腐倡廉作为实现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的一项重要保障。一大党纲明确纪律内容,二大党章首设“纪律”专章,在党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1926年7月,中共第四届中央执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发布的《中央政治报告》指出,“党员数量虽然增加而质量确是退化了。若容留这些人在革命队伍里,势必腐蚀党的肌体、影响党的形象”。鉴于此,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于1926年8月4日发出《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要求各地党组织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制止党内腐化现象的发生,成为党的历史上首个反腐文件。
1927年5月9日,中共五大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成立中央党内监督机构。随后,《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也增设了“党的监察委员会”一章,从组织机构上为执纪监督提供了政治保证。
1933年,中央苏区查处了几起大案、要案,枪决了左祥云、钟铁青等贪污腐败分子,并于12月15日,发布了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反腐法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成为中共党史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里程碑。
1937年8月,洛川会议制定并通过了著名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提出“实行地方自治,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
1941年5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开宗明义提出“厉行廉洁政治”“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共产党员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立党之基、执政之本、力量之源。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决定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中央先后提出反对腐败是长期的、经常的斗争,不搞群众运动但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党风廉政建设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要做全党的表率;党要领导得好,就要接受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要靠发展,要靠改革等重要论述。指明了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廉政建设的基本工作思路。
1993年8月,我党反腐败历史上的一次重要会议——中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在京召开,首次提出“消极腐败现象在有些方面呈蔓延、发展趋势,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严峻的”这一科学准确判断,并作出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此后,党中央每年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通过中央纪委全会向全党作出部署,并逐步形成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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