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x民函〔xxxx〕xx号)精神,我县自xxxx开展省级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工作以来,xxxx年申报的xx村被省民政厅命名为“xx省村规民约示范村”(x民函〔xxxx〕x号)(xxxx年我县申报的xx个村尚未命名)。为完成xxxx年省级“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引导农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通过“村规民约示范村”的创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农村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规范事务管理,激发内生动力,深化民主自治,努力把我县农村打造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共建共享的宜居家园,推动实现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xxxx年x县省级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为x个村,每个镇(街)各创建x个,原xxxx年、xxxx年已申报创建的村不再重复申报。
三、创建标准
省级村规民约示范村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内容合法有效。村规民约在内容上必须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符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无妨碍和侵犯村民合法利益的条款,无处分罚款条款。针对滥办酒席、环境卫生、乱搭乱建、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生态文明思想、扫黑除恶等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补充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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