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现将我县廉政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
(一)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着力完善体系健全的工作机制
一是夯实组织领导。xx县监察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政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把廉政教育纳入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规划,成立以县监委主任为组长的廉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会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等单位建立廉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抓实抓细廉政教育工作。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常态教育、廉政谈话、廉政承诺等四大廉政教育措施,切实筑牢了领导干部思想防线,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意识。三是创新教育机制。依托县行政学校,紧扣重点热点难点,将廉政教育纳入年度教育培训部署,并逐步加大课时比重,提升教育密度,逐步构建起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廉政教育为核心、警示教育为特色的廉政教育格局;积极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警醒勉励新任职领导干部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完善重要节点廉政教育,开展廉政“微”教育,县监委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假日,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平台发送廉政提示信息,促进廉政教育入眼入脑入心。
(二)不断优化廉政教育载体,探索创新多措并举的教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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