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思考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把智慧xx建设任务作为“十四五”时期xx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之一。虽然此前智慧xx的提法早已存在,然而在实际推进中,仍然还有若干理论问题值得深入思考,这些问题甚至在以往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就一直存在。因此,本文围绕《意见》的战略部署,以智慧xx建设为契机,结合既有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展开有关智慧xx的理论探讨,以期为推进智慧xx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智慧xx的历史和逻辑
相对于税收信息化,智慧xx的提法较新,理顺智慧xx提出的历史背景和逻辑关系有利于智慧xx建设。具体可从两方面展开:一方面是厘清智能化与信息化、数字化等概念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梳理智慧xx的发展阶段。
1.智能化与信息化、数字化等概念之间的关系。智能化与数字化同时出现在《意见》中,智能化作为一个相对较新的名词,可从与其同时提出的数字化开始梳理。
数字化这一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最著名的提法之一莫过于著名it思想家尼葛洛庞帝(nicholasnegroponte)提出的“数字化生存”(beingdigital)。数字化这一概念深刻地影响了一代人,并且衍生到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与其他概念相互融合,进而推动了数字经济、数字地球、数字社会等类似提法的出现,成为当时世界上的最新理念(谢波峰等,20**)。
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敏锐地捕捉到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将“数字福建”写入福建省委提出的“十五”计划纲要建议中,并亲自担任“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沿着这一脉络,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强调,“中国正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两年后,建设“数字中国”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梳理数字化这一概念提出过程的基础之上,要深入领会这一概念,不仅需要分析以往提及的信息化(电子化)等概念之间的关系,更要认识数字化提法的核心所在。
在数字化提出之前,信息化概念一直是党和国家最高层面文件所使用的提法(谢波峰,20**)。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新发展阶段各项任务的逐渐展开,数字化的提法和理念成为信息化发展的新时代概括。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致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的贺信中强调:“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就是要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这一表述是数字化与信息化之关系的最权威勾勒。
回顾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等概念的发展脉络,其核心目的都是在不同历史阶段定位信息技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具体到xx部门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中,数字化的提法重点在于强调新发展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形成税收管理的“数字化”存在状态,其与过往信息化阶段的核心差异在于,不仅要将少量仍然在线下运行的工作转化为线上状态,即完成所谓的“纸面走到计算机上”的任务,而且要进一步将税收管理的数字化状态尽快地确定为主要存在形式,甚至是唯一形式,改变以往作为“线下”状态的辅助地位,即数字xx阶段要实现“无xx不数字,无数字不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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