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1. 考核目的
1.1 为了对新入职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的评价,作为试用期人员转正、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等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1.2 "h-g"c1x3r8x2e c8q#i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职责,融入公司文化。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 考核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人员。
3. 考核原则
3.1 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
3.2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 试用期限
4.1 新入职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表现优秀者可提前转正,但试用期最 短不得少于1个月。
4.2 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判定员工是否按期转正、延期试用和解除劳动关系。
5. 管理职责
5.1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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