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我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乡村振兴工作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减”要求,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返贫、不致贫,积极巩固拓展x户、x人脱贫户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高规格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下称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和区政府区长担任双组长,区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区领导担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定期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十个专门工作巩固衔接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所有乡镇和有关区直部门都相应地成立了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定期调度调研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全区所有乡镇和行政村调研,做到了“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村调研全覆盖。
2.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对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主要责任,是落实责任的主体。所有乡村都和区领导小组签定了工作落实责任状,落实不到位的将对照追责问责。实行区四套班子领导联乡挂村和结对帮扶制度,确保x个乡镇x个“十四五”省市乡村振兴重点村和“十三五”脱贫村有区领导联乡挂点帮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确保所有省市“十四五”重点村和“十三五”脱贫村都有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帮扶,所有行政村都有对口帮扶区直单位,所有脱贫户和“三类人群”实现干部结对帮扶或关注全覆盖。安排x名驻村第一书记,x名驻村队员,对“十四五”省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十三五”脱贫村、软弱涣散村进行驻村帮扶,防止返贫致贫,推进乡村振兴。
3.精心安排部署。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有关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乡村振兴工作政策精神,对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就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等工作进行了研究。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不定期组织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推进会,就加快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暨市区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落实防止返贫人员监测机制,对“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享受情况进行再排查,不断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积极开展“五星创评”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整改暨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4.强化督察督导。区纪委监委时刻关注乡村振兴工作作风问题,开设了“手机举报一键通”。对受理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当天处置、第二天转办到位”要求,主动协调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夯实拓展了监督对象、数据录入更新、三级公示三个重要环节,同时充分利用监管平台预警功能,梳理问题线索。区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组织到各乡镇开展“大调研”和暗访督导活动,重点督查“三类人群”监测和帮扶、“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帮扶、兜底保障、户厕改造、资金项目、驻村帮扶等情况,全面对标“四个不摘”要求,实事求是了解各地过渡期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
二、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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