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2021年,机关党组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和纪委监委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压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机关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专题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x次,做到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重要政治原则和政治责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必须经机关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厘清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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