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报告
2021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和驻财政局纪检组的帮助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纪委×届×次全会、市纪委×届×次全会和县纪委×届×次全会精神,根据×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以强化责任意识、开展廉政教育、完善制度建设为抓手,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有质开展,现将县×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对此,县×局党组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责任和组织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及时调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各司其职,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全力抓、各股室负责人配合抓的分工格局。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县×局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施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项目建设变更及款项支付、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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