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长履行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全面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制定2021年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指导把关全县各党委(党组)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和责任清单,避免出现“雷同”安排和清单等问题。年初以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2次,编印2021年度县直党委(党组)及各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汇编2册。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工作形势。落实廉政党课制度,讲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新时代党员干部》等xx堂党课。坚持谈话提醒制度,开展新提拔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对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开展节前廉政提醒4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经常性深入联系乡镇和分管领域,严格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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