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党委围绕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为提高政治站位认识,深刻了解推进清廉建设要求,推动企业高速健康发展。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
(一)对“三重一大”制度理解不深入,一把手及相关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深刻认识,只是片面认为这一项集体决议,只是一项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履行的工作程序。没有认识到其是促进企业反腐倡廉的源头,从在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上理解其重要意义。
(二)对具体事项理解有偏差。企业党组成员对于那些事项需要进行在集体会议上进行研究讨论,没有具体了解。一些本不需要上会研究的事项,也拿到会上进行讨论,造成效率低下,容易推卸责任。
二、中央八项精神规定落实不到位
(一)工作中缺乏调查研究。在日常中,针对某些具体工作,没有进行调查研究。一方面,是由于在主观上认为依据经验可以把工作落实好,做到位。对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常规业务工作多,工作日程安排较满,无法挤出时间下去调研。
(二)日常开会次数和下发文件较多。企业党组对于中央八项规定认识不到位。在日常工作中,总是增加开会的次数和会议时间过长。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日常工作中,临时性任务、突发性任务较多,通过召开会议可以更好地把工作部署落实好,另一方面是个别领导会上讲话不够精炼,没有抓住重点,车轱辘话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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