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团结带领全省农商银行,大力践行农村金融主力军的责任担当,把支持乡村振兴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占全省金融机构20%左右的资金来源,发放了全省85%以上的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50%以上的农户贷款和1/4左右的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为促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新时代“五美”乡村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至2021年12月末,全省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余额3407.2亿元,较年初净增64.9亿元,实现了“持续增长”目标;今年累计投放乡村振兴贷款2009.4亿元,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乡村振兴服务机制
坚持乡村振兴资源优先安排、贷款优先发放、服务优先满足,在经济资本配置、资金转移定价、薪酬费用安排、尽职免责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激发支持乡村振兴强大内生动力。一是制定信贷支持政策。紧扣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制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今年3月,省委一号文件出台后,第一时间优化了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细化了6个方面31条工作措施,制定了“十四五”时期“发放1万亿元以上乡村振兴专项贷款”目标,大力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全局。二是优化内部考核指标。优化了对辖内农商银行的综合考评制度,单列涉农信贷计划,重点加强对单户10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下贷款的考核。同时,将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贷款累放纳入综合考评,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引导新增信贷资源重点向乡村振兴领域倾斜。三是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按照“违规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研究制定了“三农”贷款工作尽职免责办法,明确了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尽职要求,只要勤勉尽职履行职责,即可按规定程序予以免责,同时适度放宽“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解除信贷工作人员后顾之忧,真正激发基层“敢贷、愿贷”内生动力,提升乡村振兴贷款投放积极性。
二、扩大乡村振兴服务范围
(未完,全文共2635字,当前显示84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