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年是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新一届政府班子履职的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政治领悟力,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根本性建设的重要位置,明确局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要求,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分管科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层层抓好责任落实的格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研究重点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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