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的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推进就业创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人才引育创新,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人社业务区域一体化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深化队伍作风建设,兜牢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构建大就业格局
(一)完善政策体系。实施新一轮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增强扶持就业政策精准性,聚焦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民生项目,分类施策,动态调整。完善灵活就业服务保障措施,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全市就业工作考核办法,将区(市)和市直有关单位纳入就业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建立向市委、市政府定期报告制度。探索建立“行业聚力”工作模式,发挥成员单位促进行业就业的职能优势。探索实施“品牌引领”行动计划,支持区(市)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就业工作品牌。评选表扬一批就业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创新工作举措。实施“高校毕业生见习实习扩围计划”“大学生就业竞争力提升计划”“青雁归巢计划”,提高驻青高校大学生留青率、外地高校大学生来青率和x生源大学生回青率,组织见习实习2万人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率98%以上。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完成3.7万个以上岗位创设任务。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帮扶率100%。鼓励社会机构吸纳困难群体就业,探索建立“海利尔模式”乡村困难人员就业试点和“维普养老模式”乡村大龄人员就业试点。实施家庭服务业“领跑者”行动。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
(四)提升服务质效。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完善就业服务专员和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鼓励支持社会机构依法有序开展市场化就业服务,推动形成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相融合的全体系服务格局。综合评估各类就业服务平台绩效,建立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服务群体更加广泛、服务质量更加高效的全市统一的就业服务平台。
(五)强化风险管理。健全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机制,建立区域内劳动用工余缺调剂机制,对全市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实施动态监控。完善防范和应对规模性裁员工作预案、失业人员帮扶预案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实施城镇调查失业率制度,精准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二、推进创业城市建设,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六)高标准打造x创业总部。发挥创业城市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和创业城市“4+1”工作运行机制作用,加强工作制度协同、政策落实协同、赛事活动协同、工作平台协同。线下打造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项目落地等一站式服务平台,线上开发创业城市云平台、小程序,搭建“创业一件事”“创业一个场景”服务平台。开通创业服务热线,创建创业者联盟,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争创全国创业型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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