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集中办公区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试行)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科室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建办负责制定市***局机关疫情防控导则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各科室、单位负责组织并实施。办公室负责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配备、储备,办公室牵头物业公司对机关公共区域、公用设施做好日常消杀工作,各科室、单位负责各自内部办公区域日常消杀工作。局机关设立疫情防控联络员:办公室***,负责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接受本辖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承担本单位全员培训工作,协助指导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建立出市出省备案制度。非必要不出市、出省。离开本省、本市除按请假规定执行外,离开本省的须报局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并于返回12小时内报备行程。严禁去疫情重点地区出差、旅行。
三、建立健康预检登记制度。所有进入办公区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各项检查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所有工作人员要做到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自觉配合核酸检测。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核验并登记,无异常且与被访者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
四、建立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制度。每个科室设置1名健康监测员,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日早晨和中午两次询问科室人员健康状况(有无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每日2次报科室人员健康状况,杜绝带病上岗、带病工作情况。工作期间如有发热等可疑情况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安排专车送其到发热门诊处置,并对其工作的场所实施预防性消毒。
五、规范日常消毒制度。坚持物理消毒为主,减少化学消毒剂的使用。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对办公室进行开窗通风30分钟,办公区域如未出现发热等异常人员时,不建议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加强值班室、、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人员接触频繁部位的消毒,每日上午下午各1次。在入口处、电梯间及卫生间等地点提供手消毒剂,减少交叉污染和做好手卫生。
六、引导工作人员少扎堆、少聚集。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本土无疫情发生时,不建议在办公场所戴口罩。
七、严格会议活动管理。严控会议活动规模和范围,规范做好入会人员筛查、通风消毒、间隔落坐、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部门举办、承办、牵头的大型会议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部门责任,负责制定会议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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