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x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重点任务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和xx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总体部署,有效推进我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验收。按照《xx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xx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xx发〔2021〕48号)规范要求,现将2022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重点任务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规程中6大领域10项任务43项指标具体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2022年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验收。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
指标1: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xx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修编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面落实规划中各项重点任务,全力推动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建设六大类重点工程项目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
指标2: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有效落实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定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国家、xx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通过常委会、中心组等形式学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思想、文件,研究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针对环境保护方面突出问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各类专项督察,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指标3: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
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领导机制,不断完善党政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和相关部门环保目标任务书制度,强化对县区“党政同责”、各部门环保“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通过强化生态文明考核,抓紧抓实抓细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市考核办,配合单位: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
指标4:深入推行河长制、林长制
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统筹治理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设置河长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河长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集中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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