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辅导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辅导报告
今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一、制定《规则》的重要意义
在《规则》发布之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适用的法规制度主要是中央纪委1993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特别是十九大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出台等,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相关上位党内法规和法律、工作方法等都有了新的变化和要求。一些十八大前出台的相关法规制度,在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处理程序、处理方法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制定出台《规则》是法规制度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将制定《规则》列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202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规则》,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由党中央对纪检监察的一个单项工作立规矩、定制度,提出要求,进行统一规范。对于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处理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制定《规则》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利于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政治生态状况,增强监督实效性,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二是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批评和建议。检举、控告是党章、宪法赋予党员、公民的重要权利。处理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制定《规则》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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