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的三点思考
巡视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既是企业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xx公司党委在集团公司党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对所属市县分公司党委、直属单位党组织分批次开展了六轮巡察,在不断的实践中得到了一些启示,总结了一些经验。
一、强化领导是根本
思想上的真重视,是干好工作的前提。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党委,这是公司党委班子率先达成的共识。公司党委以抓好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配强专业队伍为主线,落实职能职责。
一是抓好顶层设计。公司党委确定了“一个定位、两个着力、五条验收标准”的巡察工作思路,即定位于政治巡察,着力于企业最核心和员工最关注的经营发展和作风建设两个关键,按照“一看被巡察党委是否更加风清气正;二看企业生态环境是不是更加优化;三看勤于做事、勇于担当得人是否得到了肯定和鼓励;四看违纪违规行为是否得到了适当处理,违纪违规人员是否受到了震慑;五看是否推动了企业的改革发展”等五条标准进行阶段性评估,把政治巡察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好顶层设计。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在首轮巡察启动之初,公司党委组建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巡察工作的具体推进。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有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全参与到现在的主管组织人事的党委委员和纪委书记,成员由多部门负责人到聚焦于党委办、纪委办、审计、人力、财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更明确,领导小组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同时,党委组织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巡察工作年度部署定期研究、听取审议巡察情况报告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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