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人居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
为有效提升村容村貌、户容户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范围及责任单位
1.5个已脱贫社区。杨桥社区、双河铺社区、沙门社区、临河社区、杏花营农场马砦社区,分别由所分包局委城管局、卫健委、民政局、住建局、财政局负责。
2.水稻乡、杏花营农场、杏花营街道所辖其他非贫困社区,由所在乡场办负责。其中水稻乡10个社区、杏花营农场8个社区、杏花营街道13个社区。
3.全区建档立卡户、低收入人群家庭、特困家庭、重残家庭、5个已脱贫社区家庭由所分包局委负责,没有分包局委的非贫困社区家庭由所在乡场办负责。
二、整治标准
(一)村容村貌。达到“十无一规范一眼净”,即无乱堆乱放,无杂物挡道,无污水横流,无私拉乱扯,无杂草丛生,无私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放,无乱栽乱种,无残墙断壁,生产生活物品摆放规范,全域环境整洁干净。
(二)户容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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