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党员突击队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基层党建“三基本”建设与“三基”工作有机融合,强化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生产经营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党员突击队创建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公司当前改革发展实际,坚持把生产经营成效作为检验党支部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以党员为主体,以党员创先争优为内涵,进一步规范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党员突击队创建活动,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在经营管理、改革发展、遵规守纪等方面当先锋、做表率。
二、工作目标
公司各党支部要以党员示范岗为“点”、党员突击队为“线”、党员责任区为“面”,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岗区队”整体创建格局。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责任意识,凸显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关键岗位、重点区域、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中激发党员活力,团结带领广大员工群众共同奋斗,努力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任务目标,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和主力军作用。
三、创建内容
(一)党员示范岗。以工作岗位为单元,创建党员示范岗,激励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良好素养、提高工作标准、做出突出业绩,受到公众认可。
(二)党员责任区。根据党员不同的工作岗位、素质能力和活动范围,把党员应尽义务以责任制形式落实到每一名党员身上,从而形成以一名或多名党员为主体、以一定区域为范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区。
(三)党员突击队。以一定数量的党员为主要群体,为实现某个目标,在某一时期组建而成的组织。党员突击队应在“急难险重”工作中担负攻坚克难排头兵的重任,突出党员的先进性和带头作用。
四、实施步骤
(一)党员示范岗
1.创建条件
党员示范岗分个人示范岗和集体示范岗,个人示范岗由党员个人创建,集体示范岗由党小组创建。党员示范岗的创建,应以“五优五带头”为标准,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在岗位上叫响我是共产党员,做到平常时候能够看出来,关键时候能站够出来;做到带着群众干,做给群众看;做到岗位是样板,行为是模范。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带头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坚持党的制度,执行党的决议,维护党的纪律,增进党内团结,做政治建设和理论水平的领跑者。
(2)工作业绩优,带头争创佳绩。热爱本职,责任心强,精通业务,在工作中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吃苦在前,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员工评价优,带头服务群众。主动与群众沟通联系,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带头落实服务承诺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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