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根据《gss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公安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cxx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坚决有效清除我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扎实推进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第二阶段决策部署,盯紧“四个铁一般”、“五个过硬”要求,压实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民商事案件违规违法执行;违规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违规违法查扣涉案财物;违规违法社区矫正),弘扬“延安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坚持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创新方法手段,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底数,坚决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目标。
二、重要意义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是长期存在的积弊沉疴,是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集中体现,是影响政法队伍形象的重要根源。这些问题侵害的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伤害的是全社会对政法机关的信任和对公平正义的信心,暴露出少数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为民理念不牢固、执法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不到位、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严重不相适应。顽瘴痼疾整治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整治是查纠整改环节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关键环节,这是县委、县政府准确把握我县政法队伍违纪违法形势和特点,基于政法队伍建设规律作出的安排部署。顽瘴痼疾整治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整治是否坚决彻底,直接关系教育整顿成效。全县政法系统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整治顽瘴痼疾和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的重要性,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投身到深入开展顽瘴痼疾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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