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谈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冬奥会、冬残奥会举办之年,也是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的迎检之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两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聚焦“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依法、精准、科学治污,统筹抓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从严治党“五大任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具体指标是: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6%,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达到2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率0%;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以上水体比例66.7%、劣五类水体比例16.7%,地级(中心城区)、县级(*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Ⅲ类比例达到100%;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达到自治区下达减排目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继续保持90%。具体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助力经济平稳运行,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严把“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继续落实技改升级、延链补强、淘汰退出“三个一批”要求,推动实施五化改造,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在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继续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推动环保产业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发展。继续推动环评“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地,深入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配合碳交易主管部门开展13家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核定及清缴履约工作。科学制定我市碳达峰路径及达峰方案,研究制定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峰值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积极申报低碳试点示范城镇、社区、园区和低碳发展项目。
(未完,全文共4674字,当前显示94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