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经验材料
*年以来,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资金投入总体稳定,争取中央、省、市衔接资金1.5亿元,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资金0.67亿元,落实县级配套衔接资金0.3亿元。为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县推行“1441”工作法,确保衔接项目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其主要做法:
一、围绕一个目标。紧紧围绕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这个目标,从项目谋划、入库、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入手,由县财政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及其他使用资金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对影响衔接资金使用的各要素、各环节全面开展评估、审查、监管、规范,提出项目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实现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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