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以法治化和数字化改革为动力,勇担开路先锋、完善制度体系、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能力,推进信用监管,加强普法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交通强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全面落实五年法治纲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序推进新时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积极参与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最佳实践”评选。
2.持续优化考核评价机制。根据省市考核指标及年度工作任务修订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考评指标,加大数字化应用,完善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机制,加强过程跟踪,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3.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推动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现市县两级交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全覆盖,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而行。
二、完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4.健全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积极配合省厅健全综合交通法规体系,为《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和《省道路运输条例》的修改建言。按照要求配合做好省民用航空条例立法调研等工作。配合开展行政处罚规定评估工作,及时反馈相关建议。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制度的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和废止工作;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核水平,省厅规范性文件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引2.0印发后及时传达学习,规范性文件及时在管理系统中备案,实现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网上运行。
三、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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