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关于助推乡村振兴专题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努力发挥财政“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职能作用,提高做好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深化认识增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思想自觉
深刻认识乡村振兴之“重”。始终以乡村振兴之“重”引领财政之“财”,把财政支持乡村振兴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努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为打造*郊兴业之乡、宜居之乡、文明之乡、幸福之乡作出财政贡献。
深刻认识乡村振兴之“全”。坚持以系统观念把握“全面振兴”的科学内涵,从农业、农村、农民三个维度认识并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和实践路径认识并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认识并努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深刻认识乡村振兴之“先”。瞄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小站稻产业发展、*牌种业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结对帮扶困难村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任务,优先考虑财政“三农”干部配备,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优先保障*“三农”发展资金投入,优先支持*农村公共服务,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充足的“军需粮草”,为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保障增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政治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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