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打造“清廉益阳”“清廉环保”,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实现“政治清明、干部清廉、群众满意”的清廉机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建设“清廉益阳”和“清廉环保”要求,以“做清正廉洁干部、创群众满意机关”为主题,以建设清廉机关为载体,全面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意识,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廉洁度、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为建设美丽新益阳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清廉领导班子
1.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议落实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或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相关会议要求;党组会严格按事先确定的议题和议程进行,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发言制度;试行“三重一大”事项无记名票决制。(责任科室:办公室)
2.建立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实行党组会议会前10分钟说纪讲法制度。各科室拟提请党组会研究事项,在向办公室报送议题、相关资料的同时,须提供针对所研究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由会议主持人或其委托人在会议召开前组织学习。(责任科室:办公室,协办科室:各相关科室)
3.建立中心组学法学纪制度。党组中心组每季度专题学习党纪法规知识不少于一次。年初由宣教科拟定党纪法规学习计划,相关科室准备资料,由中心组会议主持人或其委托人组织学习。(责任科室:宣教科;协办科室:法规科、机关党委)
4.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管理、干部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制度。(责任科室:办公室;协办科室:科财科、人事科)
5.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对涉嫌违反或规避相关规定的决策部署,班子成员要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党组无正当理由不予采纳的,应按程序向上级机关反映。局机关职工对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等研究事项有异议的,可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反映。
6.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由人事科负责广泛征求对班子及成员意见建议,班子成员相互开展交心谈心,针对出现廉政风险迹象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开展批评督促纠正。(责任科室:人事科;协办科室:机关党委)
(二)建设清廉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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