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党建工作
责任制
1.落实主体责任,重视机关党建工作。
2.贯彻落实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3.党组织书记年底向局党委上报书面述职报告。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口头述职。
6分
1.单位党组织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的(单位党组织落实),得2分。
2.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各项内容,制定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的(单位党组织落实),得2分。
3.按时召开述职会议,上报各类述职材料的,得2分。
基层组织
建设
1.合理设置党支部数量,支委职数配备符合规定,并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委员增补。
2.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按规办理转正手续。
3.认真做好党员信息维护和管理工作,严格党员流动,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
4.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
5.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6.开展党员慰问帮扶。
19分
1.及时科学设置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委员增补的,得1分。
2.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得2分;浙政钉“台机智”平台信息录入完善,上报及时的,得2分,上传信息详实,内容完善无误的,得2分。
3.党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的,得2分。
4.围绕“一‘路’跟党走”品牌提升,载体不少于2项的,得3分。
5.党员按月足额上缴党费,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单独账户存放的,得2分;党建活动经费使用按照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和《xx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的,得1分。
6.党建阵地硬件配备齐全,党员形象照片全部上墙的,得1分,有党务办公室标识的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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