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信访局长研讨发言材料
党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纵深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创新发展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的“集大成”,更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党的信访工作、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参与“学《条例》讲《条例》用《条例》”活动,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深刻领会、准确掌握《条例》的一项具体举措,更是提升信访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一是统一认识,认清《条例》政治定位。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问题,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一重大问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一项为党长期执政服务的重要政治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密切联系群众、凝聚民心、赢得民心的重要群众工作。要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最大优势,坚决扛起打造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事权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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