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区级“田长制”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区级“田长制”工作,形成统筹组织、分工负责、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局面,稳定黑土耕地数量,提升黑土耕地质量,改善黑土耕地生态,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基础,根据《中共xxx省委办公厅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省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厅字[2021]x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字[2021]xx号),《中共大xx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x[2022]x号),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二条区级田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负责组织领导全区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牵头制定全区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等、协调、指导、督促并组织考核各乡(镇)和区级责任单位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总问责等职责。

第三条设置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财政局、区经济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等区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区级田长确定的事项。


(未完,全文共1956字,当前显示61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