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项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项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快推进执法队伍组建和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综合行政执法及其改革历来是社会群众和企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关系着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的优化,也是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参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经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一)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任务的客观需要。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央把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一项专项任务加以部署。《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要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要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而从我市执法队伍现状看,既存在同一领域市、区两级都设有执法队伍的多层执法问题,如文化市场、卫生监督、安全生产监察等领域;也存在相同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设置分散、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多头执法问题,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分散设置着多支执法队伍。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按照中央关于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改革原则,需要大幅度减少市、区两级执法队伍种类,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二)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是解决当前我市基层治理实际问题的现实需要。从执法实践看,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基层,但我市市、区执法力量配置不均衡,市级执法队伍规模较大,大多侧重上级交办、投诉举报、跨区域案件;而区级执法力量较弱,专业人员匮乏,执法人员能力不高,监管执法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特别是街道、乡镇作为区政府派出机关和基层人民政府,承担着大量的属地管理责任,但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情况普遍存在。同时,我市近两年开展市区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强区放权工作,已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需逐步交由区级承担,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和市区“一级执法”的原则和要求,客观上也需要推进执法力量下沉。这样有利于综合执法业务的协同对接,有利于发挥基层政府在属地管理方面的优势,有利于解决我市基层执法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基层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三)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兼顾了执法人员的利益需求。鉴于我市、区两级政府工作人员待遇存在差距的现实情况,为保障下沉执法人员个人待遇不受损,我市创新管理机制,在市级保留支队机构设置,隶属市级主管部门管理,将编制保留在市级层面,并配套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保持市级渠道和标准不变的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下沉人员利益。同时,这也符合省关于“支持市县探索创新编制管理方式,研究岗编适当分离的办法,引导人才到基层工作”的改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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