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xxx检察长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保护、教育、管束”理念,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司法救助等方法手段,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职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配齐配强检察办案团队,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办案组织。2021年,我院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将未成年人检察各项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要求凡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检察业务统一由第一检察部集中办理,配备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1名,适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高素质年轻女检察官助理1名,以及其他检察人员4名,在原有未检专人办理的基础上成立未成年人检察专项工作组,实现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专项工作开展和集中统一办理。
(二)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适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需要,整合、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职能,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形成了“捕(审查逮捕)、诉(审查起诉)、监(法律监督)、防(犯罪预防)、教(教育矫治)”五位一体工作模式,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落实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等,取得非常好效果。
二、立足司法办案主责主业,持续加大未年成人保护力度
(一)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是依法惩治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20**年以来,我院批准逮捕因故意杀、抢劫等涉罪的未成年人11人,起诉10人,有效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初犯、偶犯或者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少捕慎诉”,为其接受矫正、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共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3人,不起诉2人;三是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综合运用远程亲情会见,多方征求意见、社会调查以及帮教等形式,全力保障未成年人诉讼以及其他合法权利。比如我院今年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中,涉及三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名是未成年人,所以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我院建议公安机关对该未成年人与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分案办理。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为其安排了监护人远程视频亲情会见,共同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两次社会调查,并多次听取辩护人、被害人以及其所在村委会意见,组织听证员、政协委员、心理老师、村干部、侦查人员召开听证会,综合多方意见后,我院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小,且具备帮教条件,最终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帮助罪错少年重归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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