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省能源局下发2022年全省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能源工作实际,现制定全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提高站位,增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责任感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开展好2022年全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意义重大。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站在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进一步增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责任感,按照市安委会工作要求,明确各项任务,科学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组织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东航“3·21”坠机事故、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纳入6月份党组会(办公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丰富多彩的集中宣讲、培训辅导活动,推动学习活动向基层一线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宣传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省二十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硬措施)落细落实。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硬措施宣讲活动,落实部门“一把手”带头讲、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要求,以“党组学”“支部谈”“班组讲”为载体,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安全生产硬措施贯彻落实。同时,要广泛开展专题宣传,利用、微信群推送安全公益短信,印制发放安全生产硬措施卡片、购物袋等宣传品,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安全生产硬措施,在机关、在企业、在学校、在社区营造具有能源特色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地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要突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结合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四个一”(讲一次课、听一次汇报、研究一次工作,解决一个问题)活动,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编发能源领域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案例,推送给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通过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形成舆论声势,并结合“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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