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要求,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统筹推进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开展为期7个月的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统筹把握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以政府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行业领域为落脚点,聚焦重点问题,紧盯重点时段,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着眼解决影响公平竞争的难点堵点问题,着力服务宏观经济运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维护公平交易,着力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围绕群众投诉举报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执法,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扩大国内需求,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重点查处老年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老弱群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的行为。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问题。
二是重点查处青少年儿童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使用误导性表述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对师资、培训效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三是重点查处“她经济”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女性消费者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二)聚焦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中的侵犯知识产权问题,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紧盯农产品、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技术、数据等重要要素市场,打击商业标识仿冒混淆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为商品和要素自由高效流动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一是重点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员工或者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约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未完,全文共3500字,当前显示10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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